正文 0016欢喜归来

作品:《回到隋朝做霸王

    陆老头拒绝付赎金给瓦岗寨,也就等同于放弃了杜鹃这个人,如同走道丢东西那样,因此假设杜鹃又回来了,那就算是种意外收获,失而复得,额外进账。

    杜鹃没有同陆老头计较,就像没有发生过什么,饭照样吃,觉照样睡,有条不紊,寸步不乱,如同每天的太阳从东方升起,她已经想的很开,陆老头对她没有真情,她对陆老头自然也只会有假意。

    关于杜鹃怎么逃出来的,陆老头没有兴趣知道,他丝毫不关心,只是拿她当路边被遗弃的小狗小猫对待,发慈心赏她口饭吃。

    女人们爱八卦,陆老头虽不关心,其他四房可关注着呢,每逢相遇就要盘问杜鹃半天,尽管她编的绞尽脑汁,费了很多脑细胞,但是依旧被问出了许多破绽。

    杜鹃顺利回到陆宅,小红应该算是最高兴的,欢喜雀跃,简直像只小鸟,活蹦乱跳,又如顽皮脱兔,心里的石头落地,虽然靠山不稳,毕竟有了靠山。

    郑管家的心态和陆老头相仿,事不关己,高高挂起,不过马乐的归来对他有利,毕竟是自己提拔的手下。

    嫣红姑娘听说马乐脱险,心里非常开心,但她和小红不同,并没有表现在外人面前,属于偷偷窃喜那种。

    “霸王,你们怎么从劫匪窝逃出来的?一定非常惊险吧。”好奇心促使嫣红姑娘见到马乐以后,首先问的便是这个。

    “其实也没什么惊险,偷偷就溜出来了。”马乐回答。

    “你没有受伤吧?”嫣红姑娘关心的问。

    “受伤了,而且还蛮严重,胸闷体沉,走起路一瘸一拐。”马乐夸大其词,假设真有如此症状,那也是前几日纵欲过度的缘故,伪装的惟妙惟肖,不做演员真是浪费块好材,低声应求,“嫣红姑娘,你扶我去书房好吗?要查些中医方面的书籍。”

    “我看还是得叫郎中,你自己能研究出个什么道道。”

    “没事儿的,也不算太严重,休息个几日或许就好了。”马乐见嫣红姑娘信以为真,招手表示自己还可以坚持,由她搀扶着朝书房走去。

    嫣红姑娘的手托着马乐的胳膊,而马乐则斜眼偷偷瞥了瞥,发现胸前好大一块空地,因此当他把胳膊肘伸直以后,手背便时不时蹭向嫣红姑娘的胸口,软绵绵的两颗突起的。

    嫣红姑娘起先没有留意,只是觉得痒痒的,当她低头去看的时候,不仅脸色绯红,羞涩了起来,很想甩马乐一个大嘴巴子,可不知为何却始终下不了手,只能抿嘴忍耐,假装没有察觉。

    书房建在陆宅前院后排靠西的位置,临着大花园,格调清新典雅,走进屋内,古色古香,扑鼻而来,翻开一本本古书,古朴的味道仿佛正在指尖流动,摄人魂魄。

    马乐走到书架过道里,心不在焉的随意翻看,整个无聊下午该如何打发,有美女陪着看书貌似还不错。

    除去二人,书房里没有其他读者,孤男寡女,不禁蒙上一层暧昧面纱,普通的说说笑笑,感觉起来却和打情骂俏相仿。

    纯属特殊情况,主人们去了郊外游玩,放在平日里,书房几乎不断人烟,大夫人的小女儿和二夫人的少爷是书虫,而大夫人本身也是此处的常客。

    “他们什么时候回来?”马乐问。

    嫣红姑娘站在书架间另外一排,想了想,说,“按通常情况来讲,大概还得三四个时辰吧。”

    “吆,这么久,可以做好几次那个事情。”马乐脱口而出。

    “霸王,你说做什么事情?”嫣红姑娘虽已入芳龄,却依旧纯洁无暇,对男女之事知之甚少,旧思想束缚下,更不可能主动往乐方面联想。

    “没什么,没什么。”马乐见自己失语,习惯性的吐吐舌头。

    “霸王,你平时都爱读些什么书?”嫣红姑娘轻轻翻书,发出微妙的沙沙声,她的手指修长,指甲,而且里面干干净净,没有任何污秽,看起来非常舒服。

    “我不爱读书,更不爱读死书。”马乐实话实说,这些年来,他所学的知识,基本都是被逼掌握的,迫不得已,从不主动碰教科书。

    “那你…。”嫣红姑娘大吃一惊,不爱读书却竟有如此才华,实在令旁观者费解和嫉妒,天分使然,抑或者命该如此。

    “你是说吟诗作对吗?其实那没有什么大不了的,而且和读多少书也没有太大关系。”马乐说的轻轻松松,好像自己真有了横溢的才华一样。

    “你会影响我的人生观。”不知何时,嫣红姑娘突然走了过来,背倚着书架,脸颊挂着微笑,冲马乐俏皮地挤挤眼睛,一半调侃,一半严肃。

    “小傻瓜。”马乐对嫣红姑娘怜爱的称呼,很想伸手拂弄她的秀发,温柔的抱她在怀里,闭眸感受,缕缕清香似乎已经吸进了肺部,如此才貌双全的女子,哪个男人会不动情。

    “你嘲笑我?”嫣红姑娘误解了马乐的情意,委屈地撇了撇嘴。

    “我绝没有那个意思,傻丫头,小傻瓜是对你的爱称。”马乐慌慌张张的解释,表情急切,煞是令人感动。

    “爱称?你对我的?”嫣红姑娘羞涩地指指自己,牙齿轻轻咬着下嘴唇。

    “是呀,我喜欢你。”马乐往前挪了两步,移到嫣红姑娘身旁,直视着她的眼睛。

    “什么意思?”嫣红姑娘怯怯地轻声问。

    马乐没再解释,突然一俯身,快速的亲了嫣红姑娘的小嘴一口,蜻蜓点水,清香弥漫。

    嫣红姑娘被马乐强吻,怔怔地楞在那儿,手托着脖子,脑袋先是短路和空白,继而开始回味刚刚的温湿接触,感觉非常棒,像含在嘴里的棉花糖,甜甜的,令人呼吸急促。

    “你…。”嫣红姑娘的初吻被夺以后,紧张的话不成句。

    “我什么?”马乐占了心爱女人的便宜,卑鄙无耻地嬉皮笑脸,好像这事和他没有任何牵扯,事不关己,幸灾乐祸。

    “你好坏。”嫣红姑娘羞涩地低下头,像荷花不胜凉风的吹拂。

    “我很坏吗?”马乐看嫣红姑娘对自己也有意,于是不再胆怯,伸手攥紧她的手腕,一把拉在了怀中。

    “坏坏坏。”嫣红姑娘脸颊更红了,脑袋也放的更低了。

    “我这还有更坏的呢。”说着话,马乐垂手在嫣红姑娘上面捏了一下,直惊得她尖叫一声,下意识的甩手,朝马乐便还了一巴掌,啪的一声,结结实实打在了他的脸上。

    “啊。”马乐捂着脸叫了一声,松开了怀中的嫣红姑娘,她这下用的力气可真不小,火辣辣的,清清楚楚五个手印。

    马乐直接表情僵硬,傻呆呆怔住了,刚刚还好好的,咋一瞬间变化那么大啊,脸也疼,心也疼。

    “对不起,霸王。”嫣红姑娘抿着嘴唇,偷偷瞥了马乐两眼,唯唯诺诺的道歉。

    “没关系。”马乐不忍心冲嫣红姑娘凶,人间难有绝对的公平,漂亮女孩天生丽质得天独厚,待遇本应不同。

    “我不习惯别人摸…。”嫣红姑娘红着脸没好意思说下去。

    “摸你。”马乐替她补充道,“不习惯是吧,其实也没什么,摸着摸着就习惯了,要知道,重不在结果,重在摸索。”

    “去你的~。”话语之中带丝埋怨。

    如此裸的话题,令嫣红姑娘的娇羞又上了一个层面,红的不仅有脸,还有眼,还有心。

    乖乖女多半爱坏小子,这是千古年来的真理,性格的互补,彼此的好奇,容不得有其他选择。

    我曾经设想过,假如乖乖女配乖乖子,坏小女配坏小子,结果肯定会异常尴尬,前者活的无声无色又无趣,后者过得有风有雨又有火。